基本资料
本名:孛儿只斤·爱育黎拔力八达
别名:寿山、元仁宗、普颜笃汗
所处时代:元朝
民族族群:蒙古族
出生地:上都路缙山县香水园
出生日期:1285年4月9日
逝世日期:1320年3月1日
主要作品:风宪宏纲
主要成就:减裁冗员、整顿朝政,实行科举制度、以儒治国
庙号:仁宗
谥号:圣文钦孝皇帝
汗号:普颜笃汗
年号:皇庆(1312年)、延祐(1314年)
在位时间:1311年—1320年
陵寝:起辇谷
性别:男
人物生平
助兄登基
孛儿只斤·爱育黎拔力八达,生于至元二十二年四月九日(1285年4月9日),元世祖曾孙,太子真金次子答剌麻八剌第三子(嫡次子),元成宗侄,母兴圣太后弘吉剌·答己。仁宗自幼熟读儒籍,倾心释典,曾命王约等将《大学衍义》节而译之为蒙文,赐臣下说“治天下,此一书足矣。”并将《贞观政要》和《资治通鉴》等书摘译为蒙文,令蒙古、色目人诵习。又出兵西北,击败察合台后王也先不花。
早年从太常少卿李孟学习儒家典籍。
大德九年(1305年),出居怀州。
十一年,成宗崩,与其母回京城大都奔丧,与右丞相哈剌哈孙合谋,诛谋自立的安西王阿难答与中书左丞相阿忽台,拥立统军北边的兄长怀宁王海山为帝,是为元武宗。武宗即位后他被立为皇太子(实为皇太弟),领中书省、枢密院,相约兄终弟及,叔侄相传。后仁宗师从太子詹事王约辅导,王约屡劝勿露锋芒,终成仁政。
即位革新
至大四年(1311年)正月,武宗崩,皇太子爱育黎拔力八达继位,汗号普颜笃
为政举措
恢复科举
爱育黎拔力八达儒化官僚队伍,是他改革元朝制度的重要措施。儒士以前在元朝政府中之所以没有起到重要作用,主要原因是以前各朝都没有把他们的学问视为补选官员的基本标准。大多数高官是以出身为评选标准而产生(通过承袭和荫的特权,荫即降等承袭其父辈的官职),而多数中下级官员则是由吏入官。结果是大多数官员并没有受过儒学教育,也不具备儒家的政治倾向。
为改善通过承荫得官者的教育水平,至大四年(1311年)下诏规定汉人职官子孙承荫,需考试一经一史,考试合格者直接任职,免去见习期。蒙古和色目职官子孙承荫者可以选择考试,通过考试的人授官时比原袭职务高一等。可能是为了减少儒官的竞争,由地方机构胥吏出身的官员可以出任的最高职务自四品官降为五品。爱育黎拔力八达还恢复了科举考试制度。
科举考试是中原王朝甄选统治精英的主要途径,所以在忽必烈朝不断围绕恢复考试问题争论,但是没有任何实际行动。在恢复科举考试问题上意见不一致有
历史评价
明朝官修正史《元史》宋濂等:“仁宗天性慈孝,聪明恭俭,通达儒术,妙悟释典,尝曰:‘明心见性,佛教为深;修身治国,儒道为切。’又曰:‘儒者可尚,以能维持三纲五常之道也。’平居服御质素,澹然无欲,不事游畋,不喜征伐,不崇货利。事皇太后,终身不违颜色;待宗戚勋旧,始终以礼。大臣亲老,时加恩赉;太官进膳,必分赐贵近。有司奏大辟,每惨恻移时。其孜孜为治,一遵世祖之成宪云。”
清朝史学家邵远平《元史类编》:“册曰:立极电扫,稗政悉除;设科辍猎,屏言利徒;澹然无欲,十年罔渝;是惟令主,信史用书。”
清朝史学家毕沅《续资治通鉴》:“帝天性恭俭,通达儒术,兼晓释典,每曰:‘明心见性,佛教为深;修身治国,儒道为大。’在位十年,不事游畋,不喜征伐,尊贤重士,待宗戚勋旧,始终有礼。有司奏大辟,每惨恻移时。其孜孜为治,一遵世祖成宪云。”
“君子观王约告仁宗之言,可谓不负厥职者矣。然而仁宗之善政屡见于史册者,谓非王约辅导于其
亲属成员
先世
曾祖父:元世祖忽必烈
曾祖母:察必皇后
祖父:元裕宗真金
祖母:阔阔真太后
父母
父亲:答剌麻八剌,真金次子。1286年真金太子去世后元世祖本打算立其为皇太孙,但他因病于1292年去世,1307年元武宗追尊为皇帝,为答剌麻八剌上庙号顺宗,汉文谥号昭圣衍孝皇帝。
母亲:答己王妃,1307年元武宗登基后尊为皇太后,1311年元仁宗登基后继续尊为皇太后,1320年元英宗登基后尊为太皇太后,1322年病逝,1323年元英宗上谥号昭献元圣皇后。
兄弟姐妹
兄弟
大哥:魏王阿木哥,郭妃所生,1307年元武宗即位,封为魏王,赐兽纽金印。1311年元仁宗赐钞二万锭,1312年,赐庆元路定海县六万五千户为食邑。不久因为获罪贬谪到高丽耽罗岛,后来贬谪到高丽大青岛,后来因涉嫌谋反被贬谪到山西大同。1324年,元泰定帝将阿木哥召回京师,1324年六月去世。长子阿鲁,1330年被元文宗封为西靖王,出镇陕西;次子孛罗帖木儿,1324
史料记载
《大元圣政国朝典章》,简称《元典章》,元英宗在位后期(1322年—1323年)官修政书,收录1234年—1322年元朝各地地方官吏会抄的有关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法律等方面的圣旨条画、律令格例以及司法部门所判案例的汇编,分为前集和新集,史实多为《元史》所不载。
《大元通制》,1323年元英宗颁布的元朝第二部法律,现存残本收录1234年—1316年元朝官方颁布的关于法律方面的圣旨条画、律令格例以及司法部门所判案例的汇编,史实多为《元史》所不载。
《至正条格》,1346年元惠宗颁布的元朝第三部法律,现存残本收录1260年—1344年元朝官方颁布的关于法律方面的圣旨条画、律令格例以及司法部门所判案例的汇编,史实多为《元史》所不载。
《元史·仁宗本纪》,明朝官修正史。
《续资治通鉴》,清朝史学家毕沅撰写。
《元史类编》,清朝史学家邵远平撰写。
《元史新编》,清朝史学家魏源撰写。
《元书》,清朝史学家曾廉撰写。
《四库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