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资料
本名:嬴任好
所处时代:春秋时期
民族族群:华夏族
逝世日期:公元前 621年
主要成就:益国十二,开地千里,称霸西戎
在位时间:前659年-前621年
谥号:穆(一作缪)
人物生平
兄终弟及
秦德公二年(前676年),秦德公逝世,长子秦宣公即位。
秦宣公十二年(前664年),秦宣公逝世,其九个儿子没有谁可继位,由其弟秦成公继位。
秦成公四年(前660年),秦成公逝世,其七个儿子没有谁可继位,由其弟秦穆公继位。
秦穆公元年(前659年),秦穆公亲自率兵攻打茅津(今山西平陆东)之戎,取得了胜利。
秦穆公四年(前656年),秦穆公从晋国迎娶其太子申生的姐姐为妻。
羊皮换贤
秦穆公五年(前655年),晋献公把俘虏的虞国大夫百里傒(即百里奚)当作陪嫁奴仆送到秦国。百里奚出逃时被楚国边境上的人逮捕。秦穆公听说百里奚有贤才,想用重金赎买他,但怕楚国人不肯,就派人以赎回陪嫁奴仆的名义,成功用五张黑公羊皮从楚国人手中赎回百里奚。之后,秦穆公释放了百里奚,与他谈论国事,遭到百里奚推辞。秦穆公坚持询问,与百里奚谈了三天,非常高兴,把国家的政事交给了百里奚,号称“五羖大夫”。百里奚推荐蹇叔,于是秦穆公派人用
为政举措
秦穆公政治
客卿制度
秦国地处陇西,虽然文化相对于中原地区落后,但秦穆公用人不以宗亲、等级划分、地域 、国家为标准,唯以贤能为依据,四处搜罗异国的贤能之士,不仅选用宗族姻亲和秦国士大夫,也开始任用外来的人才,委以重任,用人不疑,充分发挥贤能之士的能动性,为国家的政治改革、军事行动积极地出谋划策。先以秦穆公五年(前655年)用五张黑公羊皮从楚国人手中赎回百里奚,并在百里奚的推荐下从宋国迎来蹇叔;继以秦穆公十年(前650年)接纳自晋国逃到秦国的丕豹;后以秦穆公三十四年(前626年)通过内史廖的谋略而从西戎得到由余。
在诸多贤能之士的帮助下,秦穆公曾三次置立晋君,多次平定晋乱,取得了河西之地,使十二个戎国服于秦国,扩大了秦国东、西方疆域,称霸西戎,且霸主地位得到周天子的认可,提高了秦国的地位。
此外,以贤能为用人依据,冲淡了宗法因素在秦国选官制度上的影响,开秦国任用客卿制度之先河,为之后秦国以及秦朝任用异
历史评价
先秦时期
春秋时期孔子:秦,国虽小,其志大;处虽辟,行中正。身举五羖,爵之大夫,起纍绁之中,与语三日,授之以政。以此取之,虽王可也,其霸小矣。(《史记·卷四十七·孔子世家第十七》)
春秋时期左丘明:①君子是以知秦穆之为君也,举人之周也,与人之壹也。孟明之臣也,其不解也,能惧思也;子桑之忠也,其知人也,能举善也。《诗》曰:“于以采蘩?于沼于沚,于以用之?公侯之事”,秦穆有焉!“夙夜匪解,以事一人”,孟明有焉!“诒阙孙谋,以燕翼子”,子桑有焉。(《左传·文公三年》)②君子曰:“《诗》云:‘惟彼二国,其政不获,惟此四国,爰究爰度。’其秦穆之谓矣?”(《左传·文公四年》)
战国时期公羊高:遂者何?秦大夫也。秦无大夫,此何以书?贤缪公也。何贤乎缪公?以为能变也。其为能变奈何?惟諓諓善竫言。俾君子易怠。而况乎我多有之,惟一介断断焉无他技。其心休休,能有容,是难也。(《公羊传·文公十二年》)
战国时期尸佼:秦穆公
轶事典故
上天
秦穆公即位,病卧五天不省人事。醒来后,自称梦见上帝了,上帝命他平定晋国内乱。史官记载下来藏于内府。而后世都说秦穆公上天了。
五羖大夫
主词条:五羖大夫
秦穆公五年(前655年),晋献公灭掉虞国、虢国,俘虏了虞国大夫百里奚,把他当作陪嫁奴仆送到秦国。百里奚从秦国逃到宛城(今河南南阳),被楚国边境上的人逮捕。秦穆公听说百里奚有贤才,想用重金赎买他,但怕楚国人不肯,就派人对楚国人说:“我的陪嫁奴仆在你手上,请允许我用五张黑公羊皮赎回。”楚国人得知后同意让秦穆公赎回百里奚。此时,百里奚已经七十多岁。之后,秦穆公释放了百里奚,与他谈论国事,百里奚推辞称:“我是亡国之臣,怎么值得询问!”秦穆公称:“虞国国君不重用你,所以虞国灭亡了,并不是你的罪过。”并坚持询问,秦穆公与百里奚谈了三天,非常高兴,把国家的政事交给了百里奚,号称“五羖大夫”。
厚币迎蹇叔
秦穆公五年(前655年),秦穆公把国家的政事交给百里奚时,
人际关系
辈分 | 称谓 | 简介 |
---|---|---|
先辈 | 高祖父 | 秦襄公,秦国首任国君。 |
曾祖父 | 秦文公,秦国第二任国君。 | |
祖父 | 秦宪公,名立,秦国第三任国君。 | |
祖母 | 鲁姬子。 | |
伯父 | 秦武公,秦国第五任国君,鲁姬子所生。 | |
父亲 | 秦德公,名嘉,秦国第六任国君,鲁姬子所生。 | |
叔父 | 秦出子,秦国第四任国君。 | |
平辈 | 长兄 | 秦宣公,名恬,秦国第七任国君。 |
次兄 | 秦成公,名载,秦国第八任国君。 | |
妻子 | 穆姬,晋献公之女,太子申生之姊。 | |
后辈 | 长子 | 秦康公,名罃,穆姬所生,秦国第十任国君。 |
儿子 | 公子弘,名弘,穆姬所生。 | |
女儿 | 简壁,穆姬所生。 | |
女儿 | 怀嬴(辰嬴),先嫁晋怀公,后嫁晋文公。 | |
孙子 | 秦共公,名稻,秦国第十一任国君。 |
除表中所列外,据《艺文类聚·卷七十八·灵异部上》所引《列仙传》,秦穆公有个女儿弄玉,嫁给萧史。
人物争议
益国之数
对秦穆公益国之数,史料所载不一,《史记·卷一百十·匈奴列传第五十》作“秦穆公得由余,西戎八国服于秦。故自陇以西有緜诸、绲戎、翟、䝠之戎,岐、梁山、泾、漆之北有义渠、大荔、乌氏、朐衍之戎”;《韩非子·十过篇》作“益国十二”,与《史记·卷五·秦本纪第五》同;《史记正义·秦本纪》引韩安国称:“秦穆公都地方三百里,并国十四,辟地千里。”《汉书·卷五十八·公孙弘卜式儿宽传第二十八》亦作“并国十四”;《史记·卷八十七·李斯列传第二十七》作“并国二十”;《史记志疑》则称:“千里之地,或能开辟,而益国十二,则未敢为信。”
因《史记·卷一百十·匈奴列传第五十》列出了具体的戎国国名,故大都数学者从此说。实际上,所谓“益国十二”,当包括由余参与的全面伐戎行动之前已被秦人征服的四个戎国,即秦武公时代征服的彭戏氏、邽、冀和秦穆公初年征服的茅津,加上緜诸、绲戎、翟、䝠之戎以及义渠、大荔、乌氏、朐衍之戎正是十二个。
后世纪念
墓
“秦穆公墓”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区城东大街毡匠巷南端,文化路凤翔县博物馆内。民国末年,陵园被附近农户辟为耕地。1956年,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将秦穆公墓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。1982年,政府收回墓地附近被耕种的土地,在墓地四周筑起围墙,并重建陵园。早年,墓园占地约0.667公顷;墓冢在园内中心部位,坟丘呈覆斗型高约5~6米;墓区有大面积夯土和先秦瓦片堆积。现仿古大门外竖有清代乾隆四十一年(1776年)陕西巡抚毕沅所书“秦穆公墓”碑,民国时凤翔县县长毛炳文所立之碑,陕西省人民委员会及凤翔县人民政府所立石碑四通。
“秦穆公墓”遗址因清代陕西巡抚毕沅的题记而得名,自20世纪80年代雍城南指挥、三岔秦公陵园(距雍城西南约7公里)相继被发现,且“秦穆公墓”与“平地起坟、不封不树”的秦陵大墓埋葬制度不符,学者对古人所认定的“秦穆公墓”性质提出了质疑。2008年夏季,陕西省考古研究院秦雍城遗址考古队通过实
史料索引
《左传》中,秦穆公生平事迹见于僖公九年、僖公十年、僖公十一年、僖公十三年、僖公十四年、僖公十五年、僖公十七年、僖公十九年、僖公二十五年、僖公二十八年、僖公二十九年、僖公三十年、僖公三十二年、僖公三十三年、文公二年、文公三年
《史记·卷五·秦本纪第五》
《史记·卷十四·十二诸侯年表第二》
《史记·卷三十九·晋世家第九》
《韩非子·十过》
《吕氏春秋·卷第二·贵生》
《吕氏春秋·卷第十六·悔过》